關于舉辦2021年1月太原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2020.12.18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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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根據《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函〔2012〕68號,簡稱《培訓大綱》)、《關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6〕111號)要求,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將于2021年1月在太原市舉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培訓班,有關事項詳見附件通知。